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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简介
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最近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25个国家适用的商标体制。位于西班牙
Alicante 的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
欧盟商标特点

欧盟商标具备以下特点:
(1)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4)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6)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
欧盟商标的基本注册程序如下所述:
1.
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
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3.
审查通过后,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
4.
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在二年内获准注册。
5. 需时18-24个月
欧盟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名称、地址(中英文);
2)商品/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清单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
5)授权委托书(由本公司提供,但须由申请人签字)。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
RMB45,000元;
备注
上述费用已经包括安港专业的服务费,政府规费和政府反抗辨费用(但不包括因公众人士异议费用)。
这是我司注册世界商标最大的优势,我们是一惯取用一站式收费用,区别于其它代理公司的分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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